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历史知识 > 历史解密

古人雇老婆与今人借肚皮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16-02-06 栏目:专题 投稿:天真的斑马

自己的老婆可以拿来与别人共用吗?可以的。前几个月,南京有个姓马的副教授不是搞过“换妻”嘛,还闹得沸沸扬扬的。“换妻”就是与别人共用老婆。另外,现在不少地方也流行“借腹生子”,黄花大闺女就不说了,如果借的是有夫之妇,性质也是共用老婆。其实,中国民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共妻”现象,而且一直延续到了解放前夕,终于绝迹了数十年,如今似乎又死灰复燃了。

古人共用老婆,形式有许多种。第一种叫“典妻”,这里的“典”不是典押的意思,而是“借”或“租”,即暂时把老婆借给别人用,以换取一笔钱,到了期限,再把老婆领回来,钱不退。第二种叫“质妻”,就像典押了,把老婆“当”给别人,换钱救急,到期归还“当金”,赎回老婆。第三种叫“招养夫”,即已婚女子的本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抚养妻子儿女或老人,家境贫困,维持不了最低生活水平,只得另招一夫,来负担全家的生活。还有一些“共妻”类型出现在家庭内部,如兄弟共用一个老婆,叫“搭伙”,父亲死了,儿子续娶母亲为妻,叫“转房婚”等,由于没有发生明显的经济关系,所以,不在本文叙述之列。本文只说第一种“典妻”。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在古代贫穷的家庭里,老婆就是老公的唯一合法财产,不拿老婆换钱,还有其他办法吗?于是,就形成了供方“市场”,出现了一大批从业人员,有代写契约的,叫“立字人”,有专门提供担保的,叫“中保人”,有拉皮条的,叫“中间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媒人”。有道是“无利不起早”,因为有钱可赚,这些人就开始运作,寻找需求市场。供方市场提供的叫“典妻”,到了需方市场,名字就要改改了,叫“雇妻”,即花钱雇个临时老婆,至于是不是为了生孩子别人管不着。

古人老婆,与今天出现的“借肚皮”,相似的地方很多,据赵炎分析,大概有以下几种。从时间上来说,都是临时性的,到了期限,就各奔东西,互不亏欠;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都需要花钱,女人都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从男人心理上来说,都存在性掠夺的意思,无论是为了生孩子,还是为了其他什么目的,玩弄女性的目的显而易见;从女人的角度来看,都存在被玩弄的难言之隐。

当然,二者之间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古人老婆,多局限于民间,即下层社会贫穷的家庭,有钱人家、官宦之家的老婆不会让人雇,你的钱再多也雇不到。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熙宁七年(1075),因为旱灾和蝗灾,老百姓质妻卖子,父子不保。元祐元年(1086)时,苏轼在一项奏折中写道,二十年间,因为欠苗,卖田宅雇妻女的人不可胜数。而花钱老婆的人,即承雇方也多出自民间地主或中产家庭,官员和豪富阶层人士是不会老婆的,他们也不敢。现在的“借腹生子”有所不同,“被借的”或许是民间女子,却不一定都是已婚女子,不少未婚女子甚至女大学生也乐意“被借”,而承雇方一般都是有钱阶层,甚至也有公务员参与其中的,花钱借肚皮”生孩子或许是真的,花钱买少女青春大概也是真的。

古人老婆,在价钱上凸显一个“贱”字。南北朝时期,雇老婆一年费用只需两三百个制钱(铜钱),宋代雇妻一年所需为50贯钱,也即是50两银子,约合人民币10000元,清代“雇妻”需要三百个洋钱,还有寡妇卖身的,一辈子也就一百五十个洋钱。现在“借肚皮”,这些钱连个零头也不够,人家老婆闺女的娇躯肚皮是这些小钱就可以买到的吗?动辄十万,乃至数十万,即便到最后没有生出孩子这些钱也不退。

无论是古人老婆,还是现在的“借肚皮”,在法律上都得不到承认,古代历朝历代甚至明令禁止。比如,《元史·刑法志》有如下规定:“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请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清律辑注》中载“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于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但是,古人老婆受到家族宗法的保护,而家族宗法制度有时候相当于官方律条,所以,只要履行一定的“宗法程序”,如签订契约,找担保人,有媒人拉线,举行结婚仪式等,也就是所谓的三媒六证必须齐全,就可以规避风险,不受制裁。今天的“借腹生子”也得不到法律的承认,更没有家族宗法的保护,一旦引起纠纷,孩子没生出,倒生出了奸情,而奸情是要出人命的,到时候真不知道该往哪里讨说法,赵炎不想替古人担忧。

另外,古人老婆,走的是正规婚姻路线,虽然是临时婚姻,起码完全公开,要经过媒证、订约、送聘、迎娶等环节,一个愿“典”,一个愿“雇”,周瑜打黄盖罢了,没有丝毫见不得人之处。而现在的“借肚皮”,则属于不足以外人道也,偷偷摸摸,讳莫如深。别以为看到路边电线杆上有“借肚皮”的小广告,就认为他们敢于公开了,如果你相信小广告,那你就傻帽了,能够打出小广告的,清一色都是骗局。真正想“借肚皮”的人,是不会利用小广告的,因为这事儿确实有些见不得人,谁也不会公开说自己老婆不会孩子,谁也不会公开说自己想花钱玩弄青春年少的女子

还有一个不同之处是针对女人的,古人老婆被雇,那是没办法,穷啊,活不下去了,如果家里有钱,谁愿意将老婆拿给别人玩弄?可是,现在的不少女人“被借”,却大多是心甘情愿的,且并非是为生活所迫,而是想依靠“被借”赚更多的钱。作者蒋晗玉在《书屋》2008年第11期著文说:“无论是典妻还是借妻,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体现了丈夫对妻子的绝对占有,女性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听从丈夫的处置,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赵炎认为,蒋晗玉的说法只对了一半,对古人适用,对今天“被借”的女人就完全不靠谱了。

相关推荐:

知道中巴铁哥们,但你知道中国与巴基斯坦为什么这么铁吗?

曾经风光一世的太监,死后不得全尸,可谓悲惨啊

古格王朝神秘莫测:一夜之间凭空消失

'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为何要把这个柔弱的女子带上?

3500年前匕首竟来自太空陨石锻造?法老太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