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尸复仇?揭秘战争中那些令人发指的盗墓行为!
从冷兵器时代开始,战争多发,军队为了赢得胜利,充实军饷,鼓舞士气,就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墓冢上。盗墓活动最早出现在新石器时代,到了春秋时期,物质文明发展,厚葬风气兴起,盗墓现象也随之盛行起来。从汉朝开始,各朝史书都记载了当时相当普遍的盗墓现象。随着盗墓现象的普遍,与其说这是一种古老的活动,不如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古老的“职业”。
古墓被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全国已经发掘的数千座汉墓只有三座墓葬幸免。昔日墓葬排布密集,“无卧牛之地”的洛阳邙山,在盗墓贼的长期活动下,如今已是十室九空。那么在战争中都有哪些盗墓动机令人发指呢?让我们逐个分析。
一、对钱财的追求
盗墓现象的猖獗跟中国传统的厚葬习俗是密不可分的。中国古代讲究尊君讲孝,使得厚葬蔚然成风。所以,对墓主财富的追求,是自古以来最普遍的盗墓动机。魏武帝曹操为了粮草军饷大肆带军盗墓,同样,魏武帝曹操为了防止被盗墓,也主张给自己薄葬。同样。《史记》中记载:“劫人作奸,掘冢铸币。”这些敢于冒死而不避法禁者,都是出于对墓中钱财的追求。
二、战争前的心理征服
将发掘墓冢作为心理征服的手段是战争中常见的一个现象。挖掘敌军头领家族坟墓,不是为了发泄一己之恨,而是为了以此从根源上战胜对方,鼓舞我军士气。明军发掘李自成家族墓地,清军挖掘郑成功家族墓地,都是典型的例子。
三、战胜后的彻底征服
对于一些残暴之人来说,可能仅仅是战争的胜利还不足以表现出这场胜利的彻底性和伟大性,那么就要开始从敌方的家族墓地入手。全方位的挖掘和大肆的泄恨性破坏,相当于标志着对上个时代的彻底清算和胜利者时代的真正开始。
复仇也是盗墓的动机之一,挖掘政敌、仇人以及他们家族的墓冢,刨坟掀棺以鞭尸并暴尸田野,以此泄恨。在一个人死后从坟里挖出来用鞭子抽他的尸体,体现出仇恨极深。这在古代是对死人最大的侮辱。此举现象多出,可以看出古人真能以此解心头之恨。
《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之父兄为楚平王所害,他立誓要报仇,逃到吴国,帮助吴王阖闾攻破楚国的郢都。时楚平王已死,伍子胥“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比喻泄愤报仇。
唐李白《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鞭尸辱已及,堂卜罗宿莽。”
康熙二年,董二酉曾参与庄廷鑨《明史》私修工作。案发时,已去世三年,尸体从棺材中挖出,肢解三十六块。其子董与沂年仅九岁,能诗文,被诛杀。
越是战争时期,盗墓活动越是猖獗,各种盗墓动机不尽相同。但是,盗墓行为的真正意义是自我私欲的满足还是对先古文化的探索?无论如何,可能战争和盗墓本身都是带有邪恶感和罪恶感的,但它又确确实实的一直延续了数千年!或许等到我们这种对先古遗迹的清算活动彻底完成后,才会放下手中的洛阳铲和武器,开始对先古陵墓文化的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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