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子太短 有伤风化!
美国并不完全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开放,美国是个清教徒国家,很多东西是有严格的界线的。比如前段时间有一对夫妻在海滩上爱爱,被一个3岁的小女孩看见了,于是法院竟判了这对夫妻十几年监狱。如果不被小孩子看见,他们屁事没有,但被小孩子看见了这件事情性质可就不一样了。美国的底线就是绝不能危害小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还规定在公共场所不能穿裙子太短,这样有伤风化,不利于小孩子成长。下面这组图就反映了当时警方整治穿裙子太短的问题。
1922年伊利诺斯州芝加哥的海滩上,警察护送穿裙子太短的女人们离开海滩。你可以看到海滩上还有小孩子,这就是为什么警察要带走她们的原因。
1925年,迈阿密西棕榈滩的警察在测量游泳者裙子的长度,如果长度不够,她将会被带离,并且罚款。,
如果无视法规,有时会被暴力执法。图为1922芝加哥警察强行带走无视法令的女人。因为她在明显写着“禁止穿过短泳衣”的海滩上玩耍。
不仅裙子太短不行,衣服太暴露也不行。图为1921芝加哥女警在检查游泳者的衣服是否不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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