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又称电子信件,英文简称E-mail,是由美国人雷·汤姆林森(Ray Tomlinson)发明的。电子邮件是指用计算机通信方式传递信件、文稿的“邮政”业务,是由计算机通信网提供的一种数据通信方式。通信双方须在电子邮件中心拥有各自的“电子信箱”地址。发信者只要用自己的通信终端,经过通信线路,向电子邮件中心的计算机申请服务,获准后即可将信件或文稿及收发双方的信箱地址等有关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以电码形式发往其中心计算机,由计算机将这些信息存放在收方信箱编号的存储区中。收方用户使用自己的通信终端,经通信线路向中心计算机的数据库检索属于自己“信箱”内的邮件,计算机即自动将该“信箱”内的有关文件,经过通信线路在收方用户的通信终端上打印或复制出来。
为了让人们都拥有容易识别的电子邮箱地址,汤姆林森决定采用@符号,符号前面加用户名,后面加用户邮箱所在的地址。
O文章发布在 懂点 常识网 懂点常识网 懂点常识网 dongdianchang sh i.com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