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司法考试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辅导资料:假释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想人陪的蜻蜓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我爱学习网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辅导资料:假释”,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辅导资料:假释

一、假释的概念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附条件是指假释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假释是追求积极的刑罚效果而采取的处理手段,但不同于暂予监外执行,也不同于减刑。

二、假释适用条件

适用假释得当,就有利于发挥假释制度的积极功能;而适用假释得当与否,取决于是否遵守了刑法规定的假释条件。根据刑法第81条《刑法修正案(八)》第16条)的规定,适用假释条件如下:

(一)前提条件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因此,对被判处其他刑罚犯罪人,不得假释判处管制的,因为并没有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不存在假释问题;被判处拘役的,由于刑期很短,适用假释没有实际意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也不存在假释问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具备适用假释条件的,才可以假释

(二)执行刑期条件

假释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犯罪人。这一方面是因为只有经过一定的服刑期,才能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悔改表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滥用假释,避免引起刑罚执行的混乱,避免损害刑罚的严肃性与人民法院判决的稳定性。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三)实质条件

假释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一个最重要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是指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遵守监狱管理规范。接受教育改造,是指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确实认罪服法、悔罪自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犯罪人假释后不致再实施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我爱学习网栏目推荐:


相关推荐:

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共同抵押

司法考试2017商法重点:破产清算程序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行为的分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案件中“政府信息”的司法认定

司法考试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