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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知识点:法律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热心的羽毛

本文“司法考试卷一知识点:法律权利义务”由我爱学习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权利义务概念

1.权利概念和特征

(1)权利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主体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权利的特征

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国家法律认可或保障,当主体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主体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权利国家也有义务予以保护。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对所享有的权利有自主处分的能力,即主体法律权利有依法选择性。

法律权利总是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没有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不可能存在。

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2.义务概念和特征

(1)法律义务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主体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要求和约束,"为一定行为义务"要求义务承担者必须要做出一定行为方能履行义务,也称作为义务,如纳税义务;"不为一定行为义务"要求义务人不得做出一行为,也称不作为义务,如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2)法律义务的特点

法律义务法律要求主体为或不为的一种应当行为,即一种要求或期望的、尚未实现的行为,对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是义务本身,而是义务的实现。

法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就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惩罚。

(二)法律权利义务的分类

(三)法律权利义务的联系

(1)从结构上看权利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从数量上看权利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权利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净胜,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往往强调义务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则为权利本位,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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