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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缓慢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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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征和按租金收入计征两种形式。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依据

房产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依率计征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计税依据

投资联营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即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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