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海外买房
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在澳洲买房,那澳洲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这是很多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出国移民网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欢迎阅读。
卖家可否售卖违例建筑?
法例不禁止该类建筑物的销售,因此买家自己要小心,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应查清该建筑是否违例。例如,市政府有否发给该物业建筑批准,而这些建筑完工后有否得到市政府的合格检查。若没有合格检查,则有可能将来市政府不接受该建筑的合法性,也会下令让业主修改建筑,直到合格为止。
调查建筑合法与否,一定要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否则,买家便自动承担责任。所以,若没有做这项调查便签约,以后才去调查有关的建筑批准,有可能导致市政府去调查该物业的建筑,要是不幸真的有问题,市政府会下令买家去修改物业直到合格为止,这样更得不偿失。
何谓物业卖家申明书(SECTION 32 STATEMENT)?
法例规定,凡买物业前,卖家一定要给予买家该份档,并要买家签署后才可签署买卖合同。这申明书目的是要保护买家利益,确保他们知道所购买物业的情况。业主须在这文件上公开有关物业的:按揭情况﹑城市规划﹑建筑许可证﹑水费﹑政府通告﹑通往物业公路的状况﹑土地限制或禁止某些用途的说明﹑电﹑煤气﹑水﹑电话的接驳﹑地契等等。
列出这些内容的目的在于:买家要从这些数据中确定该物业是否适合将来使用。例如,买家想将一间商业楼宇改为住宅用途。他应该确定现在的城市规划是否准许商业用途,更重要的是这个规划在未来会否有所改变。另一例子是,该物业是否在污染的土地上,申明书不可能会指出这一点,但买家应该找律师作调查。
为了保障国民居住福利,澳洲政府制定的“外国收购法”(Foreign Acquisttios And Takeovers ACT 1975)
管制外国人投资住宅地产。一般,外国人可买到的住宅物业是在建筑期间或新建成的单位(Strate Unit)或地与产配套(House/Land Package)。一般情况下,这些可从地产发展商(Off The Plan)那里购买。发展商要预先向政府申请批准,最高只可卖五成给外国人。重新发展的单位如果是由非住宅用途改建成住宅用途的话,也可以得到政府批准卖给外国人。但重新修建的单位则不包括在内。
留学生也可以购买土地自己盖建喜欢的房屋,FIRB文件批准外国人购买空地,但是必须在24个月内启动盖建新房。留学生也可以购买二手房。但是购买的二手房只能用来自己居住,不能用作投资用途。另外如果签证到期离境前一个月必须将房产卖掉。在新州NSW和维州购买留学生居住的二手房产是有价格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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