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自律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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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1)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2)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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