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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遵传_原文_翻译-宋濂

发布时间:2011-02-14 栏目:专题 投稿:心灵美的大侠

原文

成遵,南阳穰县人也。幼敏悟,读书日记数千百言。家贫,勤苦不废学问。二十能文章。时郡中先辈无治进士业者,遵欲为,以不合程式为患。会杨惠初登第,来尹穰,遵乃书所作数十篇见之,惠抚卷大喜。至京师,受业于夏镇,遂入为国子生。元统改元,中进士第,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寻拜监察御史。扈从至上京,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节嗜欲,以保养圣躬,圣躬安则宗社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称善。又言台察四事,帝皆喜纳之。是岁,言事并举劾凡七十余事,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三年,自刑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五年,丁母忧。十年,迁中书右司郎中。时刑部狱按久而不决者积数百,遵与其僚分阅之,共议其轻重,各当其罪。未几,无遗事。时有令输粟补官,有匿其奸罪而入粟得七品杂流者,为怨家所告。有司议输粟例无有过不与之文遵曰卖官鬻爵已非盛典况又卖官与奸淫之人其将何以为治必夺其敕还其粟著为令乃可省臣从之。十四年,调武昌路总管。会省臣出师,遵摄省事,于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乃远斥候,塞城门,籍民为兵,得五千余人,设万夫长四,配守四门,所以为防御之备甚至,号令严肃,赏罚明当。贼船往来江中,终不敢近岸,城赖以安。十七年,升中书左丞。是时,太平在相位,以事忤皇太子,皇太子深衔之,以为遵及参知政事赵中,皆太平党也。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嗾邓子初等诬遵与参政赵中等六人皆受赃,皇太子命御史台等官杂问之,锻炼使成狱,遵等竟皆杖死,中外冤之。二十四年,御史台臣辩明遵等皆诬枉,诏复给还其所授宣敕。

解释/注释/译文

成遵是南阳穰县人。幼年聪敏颖悟,每日读书记忆数千言。家境贫寒,但成遵勤奋刻苦,不废弃学业。二十岁能作文章。当时南阳地方先辈中没有研究科举的人,成遵准备考科举,因为怕作文不合规范格式而担忧。正好杨惠刚考中进士,来做穰县县尹,成遵于是抄录自己作的几十篇文章去拜见杨惠,杨惠看后非常高兴。成遵来到京师后,跟从夏镇学习,于是进入(国子监)做国子生。元统元年,成遵考中进士,授翰林国史馆编修官。至正元年,提升为太常博士。不久授任监察御史。随从(顺帝)到上京,用封章上奏,说天子应当注意日常生活,节制嗜好欲望,以保重圣体,圣体安康那么国家就安定了。言论非常急切,顺帝为之动容并称好。又奏言关于御史台的四件事,顺帝都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年,成遵议论时事以及举发弹劾的共七十多项,全是指责抨击当时社会的弊端,执政的大臣因此憎恨他。三年,由刑部员外郎出任陕西行省员外郎。至正五年,为母亲服丧。至正十年,改任中书右司郎中。当时刑部长期查办而不能断决的案件积有数百起,成遵与同僚们分别审阅,共同议论这些案情的轻重,分别判处相应的罪名。没过多久,就没有遗留的案件了。当时有命令交纳粮食入官府可以补授官职,有人隐瞒了自己的奸恶罪行而通过交纳粮食获得七品杂流官,被仇家告发。官府议论交纳粮食补授官职的法令,并没有犯罪不授予的条文,成遵说:“卖官鬻爵,已经不是盛世该有的制度,何况又把官职卖给奸淫之人,还将用什么来治理天下?一定要追回给他的敕命,退还他的粮食,并将此写成法令,才行。”中书省官员听从了这一建议。至正十四年,调任武昌路总管。正逢行省官员率军出征,成遵代理行省事务,当时行省和武昌衙署中,只有成遵一人负责。于是他远设哨所,关闭城门,征发百姓当兵,得到五千多人,设置四个万夫长,分配防守四面的城门,因此防御准备得很周到,号令严肃,赏罚分明得当。贼寇战船在长江中往来游弋,但始终不敢近岸,武昌城赖此得以安宁。至正十七年,升任中书左丞。当时,太平任丞相,因为处理事情触犯了皇太子,皇太子对他极为憎恨,认为成遵和参知政事赵中都是太平的党羽。至正十九年,当权者秉承皇太子暗示的意思,唆使邓子初等人诬告成遵与参知政事赵中等六人都接受了赃物,皇太子命御史台等部门官员共同审讯他们,罗织罪名进行结案,成遵等人最终都被杖责而死,朝廷内外都为他们感到冤屈。至正二十四年,御史台官员辨明成遵等人全都是被诬陷,皇上下诏并发还原来授予他们的委任状。
彻里帖木儿,姓阿鲁温氏。祖父累立战功,为西域大族。彻里帖木儿自幼沉着,胸有大志,早年入宫为禁卫亲军,后升为中书直省舍人,拜监察御史。右丞相帖木迭儿执政,握生杀予夺之大权,人们无不恐惧。彻里帖木儿却敢于与他对抗,指责其一切奸诈行为。帖木迭儿一心想中伤他。山东大水,盐课多有亏损,朝廷任命彻里帖木儿为山东转运司副使,仅数月,所亏盐课皆如数补济。转任刑部尚书,京师豪强都怕他,不敢犯法,而无罪被拘留的人多被释放。
天历二年(1329)拜中书右丞,不久又升为中书平章政事,后又出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黄河水清,地方认为是祥兆,要上报朝廷。彻里帖木儿说:“我只知为臣忠,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这才是祥瑞之兆,其余何益于百姓?”这年闹灾荒,彻里帖木儿提出赈济灾民,其僚属认为必须先由县上报给府,府上报于省,省上报朝廷。彻里帖木儿说“:如今饥民死者已多,还要拘于平常的程序,往复要几个月,那时能存活的百姓就不多了。这是地方官府畏罪,使百姓抱怨朝廷,我决不这样做。”先开仓赈济,然后上书请专擅之罪。文宗不仅不罪,而且十分高兴,赐龙衣、上尊。
至顺元年(1330),云南的伯忽反叛,彻里帖木儿以知行枢密院事领兵讨伐,他的军队纪律严明,所过秋毫无犯。平叛后朝廷赏赐甚厚,他都分给将士。班师回朝时,自己只有日用行装。
回朝后任上都留守。上都官府买商人的东西不给钱,故来上都经商的人无盘缠回家,甚至有饿死冻死的。彻里帖木儿到上都后,将此等情形上报朝廷,朝廷令出钞四百万贯来偿还给商人。后调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为政严厉,官吏不敢胡作非为。不久召他回朝拜为御史中丞,朝廷大小官员无不怕他三分。
当初由于彻里帖木儿在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时,举行科举考试,看到在馆驿盛宴招待考官,内心颇为不平,故回朝入中书省把废科举列为第一事。至元元年(1335),拜中书平章政事。他首先主张废除科举制度,把对太庙一年四祭改为一年一祭。监察御史吕思诚罗织一些罪状弹劾他,顺帝不理会,仍令彻里帖木儿署理中书平章政事之职。这时,废科举之诏已拟定,只是尚未加盖皇帝玉玺,参政许有壬坚持不废科举。太师伯颜对有壬大怒,问许有壬:“你这个谏官是冲着彻里帖木儿来的吗?”许有壬说:“若废科举,天下人才必然抱怨。”伯颜指出,举子多以贪赃而身败名裂,并认为科举制妨碍了蒙古传统的选官之法。有壬辩解说:“科举未行之先,御史台中因贪赃而受罚者无数,怎能说贪赃尽出于举子?不能说举子中无贪赃者,但比起来还是少一些。”并举出事实说明科举并未妨碍传统选官之法,二人反复辩论不已,伯颜虽心中已同意许有壬的意见,但废科举之议已定,不可中止,只得以温和语言来劝解许有壬。
彻里帖木儿曾指斥武宗为“那壁”,“那壁”是蒙古语,意为“彼”。又曾将妻弟阿鲁浑沙之女为自己的女儿来向皇帝请求赏赐珠袍等物。于是大臣们又弹劾其罪,因而诏贬彻里帖木儿于南安,人人称快。最后,彻里帖木儿死于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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