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_原文_翻译-左丘明
原文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解释/注释/译文
《石碏(què)谏宠州吁(yù)》选自《左传·隐公三年》。文章讲述了卫国大夫石碏针对当时卫庄公对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进行了归劝进谏。石碏的谏言有三层意思,逻辑递进,在情在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致亡的必然性,被认为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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