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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龟_原文_翻译-李昉

发布时间:2011-02-24 栏目:专题 投稿:动人的毛巾

原文

刘崇龟镇南海之岁,有富商子少年而白皙,稍殊于稗贩之伍。泊船于江。岸上有门楼,中见一姬年二十余,艳态妖容,非常所睹。亦不避人,得以纵其目逆。乘便复言,某黄昏当诣宅矣。无难色,颔之微哂而已。既昏暝,果启扉伺之。此子未及赴约,有盗者径入行窃。见一房无烛,即突入之。姬即欣然而就之。盗乃谓其见擒,以庖刀刺之,遗刀而逸。其家亦未之觉。商客之子旋至,方入其户,即践其血,汰而仆地。初谓其水,以手扪之,闻鲜血之气未已。又扪着有人卧,遂走出。径登船,一夜解维。比明,已行百余里。其家迹其血至江岸,遂陈状之。主讼者穷诘岸上居人,云:某日夜,有某客船一夜径发。即差人追及,械于圉室,拷掠备至,具实吐之。唯不招杀人。其家以庖刀纳于府主矣。府主乃下令曰:“某日大设宴,合境庖丁,宜集于球场。以候宰杀。”屠者既集,乃传令曰:“今日既已,可翌日而至。”乃各留刀于厨而去。府主乃命取诸人刀,以杀人之刀,换下一口。来早,各令诣衙请刀,诸人皆认本刀而去。唯一屠最在后,不肯持刀去。府主乃诘之,对曰:“此非某刀。”又诘以何人刀,即曰:“此合是某乙者。”乃问其住止之处,即命擒之,则已窜矣。于是乃以他囚之合处死者,以代商人之子。侵夜毙之于市。窜者之家旦夕潜令人伺之既毙其假囚不一两夕果归家即擒之具首杀人之咎遂置于法。商人之子,夜入人家,以奸罪杖背而已。彭城公①之察狱,可谓明矣。

解释/注释/译文

刘崇龟镇守南海那一年,有一个富商的儿子年轻而且长得白晰,不同于一般贱买贵卖的商人。一天他的船停靠在江边。岸上有一座住宅,里面有一个女子,年龄有二十多岁,长得非常美丽妖艳,不是平常所能见到的。这个女子也不躲避人,所以富商的儿子得以和她交换目光眉来眼去。并乘机和她说:“我傍晚会到你家里来。”女子面无难色,只是点头微笑。到了傍晚.这个女子果然开着门等富商的儿子。没等富商的儿子前来赴约,有一个小偷进来偷东西。他看到一间屋里没有点灯,便窜了进去。那女子高兴地扑了上去。小偷以为自己被人发现,有人抓他,便用杀猪刀刺了女子一刀,然后扔下刀跑了。女子的家人也没有发觉。
富商的儿子随后来到,一进屋就踩到鲜血上,立刻摔倒在地上,一开始他以为是水,用手一摸,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接着又模到地上躺了一个死人,便赶忙出去一直接上了船。船开了一夜,到天亮,已经驶出一百多里。女子家里的人循着血迹找到江岸,于是便向官府报了案。主持办案的官员详尽追问了住在江边的人,有人说某日夜晚,有某一条船夜里发出。办案官员立刻派人把富商的儿子追回,将他关到狱里,严刑拷打。富商的儿子供出实情,只是不承认杀人。女子家里的人把捡到的杀人凶器一把杀猪刀交到官府。郡守下命令说:“某日召开盛大宴会,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到球场上,等着屠宰牲口。”屠夫们聚集以后,他又传令说:“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再来。”屠夫们各自把杀猪刀留到厨房里回去了.然后他又叫人把屠夫们的刀取来.用杀人那口刀换下一口,第二天早晨.命令屠夫们到衙门去取刀.众人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个屠夫留在最后,不肯拿刀郡守问他为什么不取刀,他说:“这不是我的刀。”又问他是谁的刀。屠夫说应该是某人的刀。又问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点,郡守立刻派人去抓,结果杀人者已经逃走了。于是郡守又命令将牢狱里应处死的犯人,假装成富商的儿子,傍晚时公开处死在市场上.逃跑的杀人犯的家属,每天早晚都偷偷地派人探听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经将“杀人犯”杀了,没过一两天,杀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马上就被官府抓来。他全部招认了杀人的经过,按法律被处以死刑。商人的儿子夜入民宅,仅以通奸罪论处,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彭城公审理案件可以说是明断的。
小娥姓谢,豫章人,是商人的女儿,长到八岁时母亲去世,许配给了历阳的侠义之士段居贞。居贞刚强好胜,讲究义气,喜欢结交豪杰。小娥的父亲积蓄了巨额的财产,隐姓埋名在商人当中;常跟女婿同舟贩货,往来于江湖之上。当时小娥年龄才十四,刚到成年。父亲和丈夫就都被强盗杀死,金钱财物全被抢走。小娥也伤了胸部断了脚,漂浮在水中,被别的小船救了上来,过了一夜才苏醒过来。没办法小娥只好流浪乞讨,到了上元县,暂住在妙果寺的尼姑净悟的房子里。当初父亲刚死时,小娥梦见父亲对自己说:“杀我的人是:‘车中猴,门东草’。”又过了几天,又梦见她的丈夫对自己说:“杀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小娥自己解释不了这些话的含义,就常把这些话写给别人看,广泛地恳求那些有智慧的人解释它,但经过一年也没有人能解释。
有一个和尚叫齐物,他重视贤人喜欢学习,和我很友好。有一天他告诉我说:“有个寡妇名叫谢小娥,每次来到寺里,都让我看十二个字的谜语,但我解释不了。”我于是就叫寺里的小童快去把小娥叫来,来后我就向她询问事情的原由。我说:“‘车中猴’,车字去上下各一画,是‘申’字(指繁体“車”字),申又属猴,所以说‘车中猴’。‘草’下有‘门’,‘门’中有‘东’,是“兰”字。(指繁体‘蘭’)又‘禾中走’是穿‘田’过,也是‘申’字啊。‘一日夫’呢,‘夫’上再有一画,下有‘日’,是‘春’字啊。杀你父亲的是申兰,杀你丈夫的是申春,足够清楚了。”小娥非常悲痛地哭着,向我拜了两拜,把“申兰”、“申春”四个字写在衣服里,发誓要寻找,杀死两个贼人,来报自己的冤仇。
从这以后小娥便换装穿上了男人的衣服,在江湖上给人当佣工。一年多后,来到了浔阳郡,看见竹门上有张纸招帖,上面说招收佣工。小娥于是应招到了那家。问那家的主人,竟是申兰!申兰领小娥回家,小娥心中虽然愤怒,外表却装得很恭顺。在申兰身边,小娥很受爱护、信任,钱财的收入支出的数目,全都交给小娥掌握。这样过了两年多,申兰竟不知道小娥是个女子!
谢家从前金宝锦绣、衣物器具,全被抢到了申兰家。小娥每当拿起那些旧物时,都要暗暗哭泣好久。申兰和申春是堂兄弟,当时申春家住在长江北面的独树浦,跟申兰来往密切、融洽。兰与春一起出去一个月,就能弄到很多钱财回来。有一天,申春带着鲤鱼和酒来到申兰家。那天晚上,申兰与申春聚会,群贼全来了,喝酒喝得很尽兴。等到那些凶手都走了以后,申春大醉,躺在里屋;申兰也醉卧在院子里。小娥暗暗地把申春锁在了内室,抽出佩带的刀,砍下了申兰的头,然后呼喊哭叫把邻人都引来。申春在里屋被擒,申兰死在屋外。起获赃物赃款,数量达到千万。当初,申兰、申春有同伙数十人,小娥都暗暗记下了他们的姓名,这些强盗全部被抓,最后被处决。当时浔阳太守张公,很赞赏小娥的志气和行为,就为她向上陈述了她的事迹,进行了表彰,于是小娥才未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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