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好的散文随笔1000字左右
所谓优美,就是指散文的语言清新明丽(也美丽),生动活泼,富于音乐感,行文如涓涓流水,叮咚有声,如娓娓而谈,情真意切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1000字左右比较好的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比较好的散文随笔1000字左右:这个世界需要你
“临行密密缝”,缝的是浓浓的亲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送的是深深的友情;“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连的是浓浓的爱情;“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崛的是爱国之情……充满真的世界才是美好的!
情,这世界需要你。情,在这世界的每个角落。在中国,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她在灯下劳作,“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她将浓浓的母爱缝进衣中,伴远行的儿子出行,这是伟大的亲情。
在外国,有一个伟大的母亲,她叫丘索维金娜,她的儿子患有白血病,为了给儿子治病,33岁的她仍活跃在体操赛场上,她说:“一枚奖牌等于几千欧元,多得奖为的是多拿奖金为儿子治病。”当看到她33岁仍在体操赛区场上奋力表演的时候,你是否会心生感动?是啊,这是伟大的亲情,它足以感动任何人。
情,在这世界的每个时代。在中国古代,当廉颇多次侮辱蔺相如时,蔺相如的一句:“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让廉颇无话可说,因为怀有爱国之情才让蔺相如有如此胸怀,也正因为有爱国之情才让廉颇负荆请罪,才会有“将相和”的千古美谈。在现代,有中国近代力学之父钱伟长。当他大学选修历史学后听说“九 一八”事变。他说:“不学历史了,学造飞机大炮。”为的是保卫祖国。钱老留学毕业后,放弃了美国的富裕生活,投入到祖国建设中,他说:“我没有专业,国家的需要就是我的专业。”也为爱国之情,让他弃文从理,让钱老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倘若没有情,世界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出行的游子身着破烂衣服,饥寒交迫;丘索维金娜的儿子因无钱治疗而离开人世;国家因廉颇、蔺相如的自私而日益衰败,最终国破家亡;钱伟长留居国外,享受优质生活,没有情,世界将毫无生机,人活着将毫无意义。所以,情,这世界需要你,是你让人互相帮助,让亲人互相体贴,让爱人互相关爱,让世界充满温暖。情像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万物,像清净的流水滋润着万物,像柔和的春风抚摸着万物,情穿过岁月的风尘而历久弥新,越过历史的长河而亘古不变。
情,这世界需要你。
比较好的散文随笔1000字左右:钟于平凡,拒绝平庸
平凡的沙子中蕴含着宝贵的黄金,平凡的泥土里培养出鲜活的生命。平凡的事业后矗立美丽的人生。
我们不必去羡慕明星的集万宠于一身;不必去渴望政治家的纵横捭阖;不必去刻意追求荣华富贵。
只要你把握得好,平凡的人生也有别开生面的景致。袁隆平一个农大毕业生,到农校任教。他教学十分认真。他教授生物学、作物栽培、遗传育种农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边教边学,并走出课堂,来到田间地头,从实践中找答案。他不满足于仅当一名合格的中专老师,还想在农业科研上搞出点名堂来。
在漫长的20xx年教学生涯中,他在教学中积累知识,又通过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创造出了许多农业科技成果。如今,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不仅破解了中国粮食短缺问题,也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一个平凡的教书匠,不固于三尺讲台,放眼大地,放眼未来,种植梦想和希望,播洒心血和汗水,终于做出了泽惠世界的大事业,收获了沉甸甸的人生。平凡的岗位,拥有一颗不甘平庸的心,就能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一个邮递员会向客户作自我介绍,并请客户也介绍自己,为的是当客户出差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把客户的信件暂时代为保管,打包放好,等客户回家的时候再送过来。这个邮递员就是邮差弗雷德。弗雷德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不做到尽善尽美决不罢休。
他的准则是,无论人们怎么慌乱,其他人怎样担心和着急,他都不会因此而敷衍了事。他从未耽误或误投过任何一个邮件。他从不投机取巧,追求绝对准确。他一心一意地为客户着想,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客户提供了不少超值的服务,让每一天都成为自己职业生涯的代表作。在美国,无论是全球顶尖的大公司,还是一些正在成长的中小公司,邮差弗雷德已经成为创新服务和增值服务的代名词,企业每年都设立“弗雷德奖”,专门鼓励那些在服务、创新和尽责上具有敬业精神的员工。
弗雷德改变了2亿美国人的观念。身处平凡,但拒绝平庸!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看你是否去寻找,在平凡的事情中做出不平凡的成绩来。一切不平凡的业绩都出于平凡,把每件平凡的事情都做得很好,就是不平凡。对待工作,一是不要轻视平凡;二是不要把平凡工作做成平庸。不要满足于尚可的工作表现,要做最好的,你才能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
比较好的散文随笔1000字左右:外婆的糖醋排骨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还是真的,就拿我们家来说吧,老妈喜欢吃清蒸鱼,老爸喜欢吃卤猪蹄,而我呢?唯独钟情于糖醋排骨。
有人说,钟情于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而我钟情于糖醋排骨可是有理由的。在儿时的记忆里,老爸老妈生下我就不管我了,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就是工作忙,然后,就把我送到乡下的外婆家。所以,在儿时,最喜欢我的人就算外婆了。外婆做得一手好菜,据说,她的拿手好菜是红烧猪肉。我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我虽然也觉得红烧猪肉好吃,但自从外婆做过一回糖醋排骨给我吃了之后,糖醋排骨就是我的最爱了。
记得那天,外婆说:“乖乖,今天我们吃啥呢?”我太小,并不知道为自己点什么菜好,大概在嘴里乱嘀咕了一句,外婆就说:“乖乖,你说要吃糖醋排骨吗?好好好,外婆给你做。”
那是我第一次吃糖醋排骨,其他的细节都不记得了,但记得外婆做好起锅后,就挑出一块几乎没有斩过的猪排,吹了吹,又晃了晃,是在让它快快凉下来,然后递给我。我就这样一手抓在手里,吧叽吧叽地啃起来。那昧酸酸甜甜的,我就像吃冰棒一样,塞在嘴里舔呀,吮呀,似乎那酸酸甜甜的味永远也吮舔不尽。
后来我回城里上学了,外婆告诉妈妈,我最爱吃的是排骨。妈妈当然记住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妈妈就是翻开菜谱,糖呀、盐呀、醋呀、姜呀、葱呀,一一配料都按部就班,却还是做不出外婆的糖醋排骨味来,要么显得太酸,要么觉得太甜,即使酸甜适中,也吃不出口留余香的回味来。
有一次,老爸老妈带我去出席一个档次很高的宴席,席间,同桌的食客啧啧称道一道道菜品,特别是等一盘大闸蟹上桌后,大家更是掰腿取壳,又动筷子又动刀,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我怎么也没吃出有外婆做的糖醋排骨那样的口感来。
现如今,物质生活越来越好,吃的品的食物越来越多,但我独独还是忘不了外婆做的糖醋排骨。后来,每次回老家,第一要告诉外婆的,就是给我做糖醋排骨。现在,外婆老了,眼花了,背也驼了,手脚也不如原来麻利了,虽然馋虫时时在喉咙里爬来爬去,但不好意思再向外婆要糖醋排骨吃了。
老妈说,嗯,我儿懂事了,知道心疼外婆了,说明你钟情的不是外婆的糖醋排骨,钟情的是外婆对你的爱呀。我会心地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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