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书上对钓鱼岛的记载
我国钓鱼岛位于北纬25°40′~26°00′、东经123°20′~124°40′之间,距离温州市约356千米、距福州市约385千米、距基隆市约190千米。
钓鱼岛上盛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芙蓉等珍贵中药材,栖息着大批海鸟,有“花鸟岛”的美称。而且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但是有人对“自古以来”提出了异议,比如李登辉就说自古到底是自哪个“古”,下面这些关于钓鱼岛的史料或许能告诉我们到底是自哪个“古”。
《顺风相送》是明朝初期中国官员下西洋的航海记录,书中明确记载了钓鱼屿(即钓鱼岛)、赤坎屿(即赤尾屿)等岛屿名称。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徐葆光奉命出使琉球。康熙皇帝为了进一步弄清中琉的疆域划分,特命徐葆光带上琉球测海图,并在《中山传信录》附图中准确标明琉球诸岛名称和位置。其中钓鱼岛就划归中方。
明朝的《使琉球录》中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这段文字清楚表明,到古米山(即久米岛)才入琉球境内。
1556年郑舜功受明朝政府派遣赴日本考察,撰写了《日本一鉴》。书中绘制的“沧海津镜”图中有钓鱼屿。
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绘制的《万里海防图》,图中在中国的海防区域内明确标明了钓鱼屿、黄尾屿和赤屿等。
明嘉靖四十年《筹海图编》一书标明了明朝海防管辖的沿海岛屿,其中卷一之《福建沿海山沙图》明确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编入其中,表明这些岛屿在明朝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
明朝《使琉球录》中记载,“午后,过钓鱼屿。次日,过黄尾屿。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
书接上回,《使琉球录》中又写道“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就是说钓鱼屿、黄尾屿这些都是中国的疆界。
清嘉庆年齐鲲、费锡章共同编著的《续琉球国志略》记载“十三日天明见钓鱼台,从山南过,仍辰卯针行船二更,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
1816年伦敦出版的《东印度、中国、澳洲等地航海指南》,对台湾所属岛屿和地理范围均作了明确记载,并标明了各岛的经纬度,其中台湾范围包括了tiaoyu-su(钓鱼岛)和hoapin-su(花瓶屿)等。
1762年葡萄牙人的《航海针路》中,将钓鱼岛与台湾、漳州、宁波等放在同一个表格中,其含义不言而喻了。而且在该针路表中,属于日本的地方标有“japaó(日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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