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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二卷考试笔记:律师权力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鲜艳的身影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我爱学习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二卷考试笔记:律师权力”,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一、律师侦查阶段的权利

《刑诉法》96条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记忆点:咨询申诉和控告,为被捕的申请保,了解罪名见案情,秘密请见找领导。

见——会见 请见——请律师律师会见 找领导——要批准

二、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在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权利

《刑诉法》36条。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在押的犯罪嫌 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记忆点:检法两院查信件,不是律师权受限,查阅材料不一致,律师才有取证权

查——查阅、摘抄、复制等 信——通信

件——会见 受限——指必须经过许可

三、辩护律师的取证限制

《刑诉法》37条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记忆点:一般同意,许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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