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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马谏议书_原文_翻译-王安石

发布时间:2011-02-07 栏目:专题 投稿:刻苦的蜗牛

原文

某启(2):昨日蒙教(3),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4),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5)多异故也。虽欲强聒(6),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7),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8),于反复不宜卤莽(9),故今具道(10)所以,冀(11)君实或见恕也。盖儒者(12)所争,尤在名实(13),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14)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15),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16),以授之于有司(17),不为侵官;举(18)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19),难壬人(20),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21)。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22)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23)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24),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25)?盘庚之迁(26),胥怨者民也(27),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28),度义(29)而后动,是(30)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31)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32),守前所为(33)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34)。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35)。

解释/注释/译文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经济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张中丞传后叙》是中国唐代文学家韩愈所创作的一篇散文。这是表彰安史之乱期间睢阳(今河南商丘)守将张巡、许远的一篇名作,是作者在阅读李翰所写的《张巡传》后,对有关材料作的补充,对有关人物的议论,所以题为“后叙”。全文感情激荡,褒贬分明,议论叙事互为表里,不分宾主。文中关于南霁云拒食断指、抽矢射塔,张巡诵读《汉书》、起旋众泣等细节描写颊上添毫,传神写意,形象栩栩如生,光采照人。
此文写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这年韩愈正四十岁,已召回京师任国于博士。此时距安史之乱已有四十多年了,唐朝在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都初见成效。韩愈政治主张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反对藩镇割据和维护中央集权。《张中丞传后叙》即表达了这一思想。
张中丞,即张巡(709—757),邓州南阳(今河南省南阳市)人。唐玄宗开元末进士,由太子通事舍人出任清河县令,调真源县令。安史乱起,张巡在雍丘一带起兵抗击,后与许远同守睢阳(今河南省商丘市),肃宗至德二载(757)城破被俘,与部将三十六人同时殉难。乱平以后,朝廷小人竭力散布张许降贼有罪的流言,为割据势力张目。韩愈感愤于此,遂于元和二年(807)继李翰撰《张巡传》(今佚)之后,写了这篇后叙,为英雄人物谱写了一曲慷慨悲壮的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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