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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求茂才异等诏_原文_翻译-刘彻

发布时间:2011-02-12 栏目:专题 投稿:殷勤的爆米花

原文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

解释/注释/译文

武帝求茂才异等诏》是汉武帝选拔社会人才而颁布的诏书。茂才西汉称秀才,东汉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改称茂才,又常称作“茂才异等”。在西汉属特举科目,汉光武帝时改为岁举。茂才的选拔之是对于有特异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级官吏的提拔。 凡要建立不寻常的功业,必须依靠不寻常的人才。所以有些狂奔踢人的马,却是日行千里的良马;有些时常被世俗讥讽议论的人,却是能建功立业的奇才。那可能翻车的马,以及放荡不羁的人,关键在如何使用而已。现特责成全国各州县地方官,要留心考察推荐官民中有特殊才干,能做将相和出使外国的人。 这篇文章是汉武帝为建功立业发出的征求贤才的号召书。文章强调了建设国家与发掘人才的密切关系,提出了大行不避细节的选拔原则。这篇诏书文字精炼,表现了大汉恢宏的风范和招揽贤良之急切,其爱才的胸襟令人景仰。此外,对人才也不求全责备,只要是千里马,偶尔踢人也无妨。这都是符合“人才学”原理的。 当代之人应学习汉武帝恢宏的风范、爱才的胸襟,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不拘一格选人才,只要是“千里马”,就不要求全责备。这样才会使人才脱颖而出,并有用武之地,为社会献计、献策和出力。 武帝求茂才异等诏刘彻
《治安策》(又名《陈政事疏》)是西汉文学家贾谊的名文之一。贾谊任梁怀王太傅期间,汉文帝多次向他征求治国方略,贾谊亦多次上书陈述政事,针对文帝时期匈奴侵边、制度疏阔、诸侯王割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后由班固收入《汉书·贾谊传》中。 《治安策》论及了文帝时潜在或明显的多种社会危机,包括“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等众多严重问题,涉及中央与地方诸侯之间、汉庭与北方异族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种种矛盾。针对这令人忧心的一切,贾谊富有针对性地一一指明相应对策和补救措施。毛主席称赞《治安策》是“西汉第一雄文”。 西汉前期社会存在着三大矛盾:其一是匈奴为代表的边境少数民族与汉王朝之间的矛盾;其二是地方诸侯王的割据势力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其三是广大农民和地主、大工商业者的矛盾。汉文帝时期,天下大势已定,这些社会矛盾虽然尚未激化到即将公开破裂的程度,但却在酝酿并渐趋于激化的过程之中。 这一时期,匈奴强盛,常侵犯汉朝边疆;汉朝刚刚建立,法规制度粗疏而不严明;诸侯王超越本身的权力范围,导致中央与地方权利不平衡,虽然汉初镇压韩信、英布、陈狶等诸侯的叛乱,沉重地打击了异姓诸侯王的割据势力,但到汉文帝时,同姓诸侯王的封地仍然很大,力量很强,直接威胁着西汉中央朝廷的安全,淮南王、济北王都因为谋反而被诛灭。 汉文帝六年(前174 年),贾谊27 岁,文帝征见,拜为梁怀王太傅。此后,文帝多次向他征求治国方略,贾谊亦多次上疏陈说政事,针对以上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班固将贾谊这些疏的要点汇集在一起,记入《汉书·贾谊传》中,就是后世流传的《陈政事疏》(《治安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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