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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兰溪_原文_翻译-苏轼

发布时间:2011-02-13 栏目:专题 投稿:无情的鸡翅

原文

黄州②东南三十里为沙湖,亦曰螺师店。予买田其间,因往相③田得疾。闻麻桥人庞安常④善医而聋。遂往求疗。安常虽聋,而颖悟绝人⑤,以纸画字,书不数字,辄⑥深了⑦人意。余戏⑧之曰:“余以手为口,君以眼为耳,皆一时异人⑨也。”疾愈,与之同游清泉寺。寺在蕲水⑩郭⑪门外二里许。有王逸少⑫洗笔泉,水极甘⑬,下临兰溪,溪水西流。余作歌⑭云:“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⑮暮雨子规⑯啼。谁道人生无再少⑰?君看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⑱。”是日剧饮⑲而归。

解释/注释/译文

游兰溪》是一篇山水游记,又是记人之作。记游而记人,记人而及己。这中间,庞安常是个关键人物,作者是从庞安常与“我”同“异”的角度来写人的,“异”是关键之关键。作者去兰溪,原本不是去游山玩水,欣赏名胜古迹,他是去看田的。一个风云人物,不“处庙堂之高”,反倒跑到那穷乡僻壤去看田。
公元1080年(宋神宗元丰三年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可是“不得签书公文”。只有“无案牍之劳形”。这一走就走病了,三十多里地,他一介文弱书生,经不起寒暑的袭击、田间之苦,何况还有心病。
他没有朝廷太医院供候,只好去找乡村的“赤脚医生”。有一医术高明的人叫庞安常,是个聋子。作者不去写见面寒暄,也无法写他望闻问切,只是抓住“聋”这个特征来下笔。自己只能“以纸画字”来表达内心的想法,而庞安常只能“以眼为耳”来向你了解病情。可是还没有写上几个字,庞安常医生却能深刻地懂得人的意思,真是聪明绝顶。
专程去看田,却不写田。不光是急着看病,何病、何药等也均没有写,由此引出庞安常,径直把庞安常“以眼为耳”的怪异特写在读者面前。
在一个有生理缺陷的人面前戏言说笑,不怕忌讳。从后文同游来看,他们是心心相印的好朋友。看似谐谑,其实也是在写他自己,实在寄寓了很深的感叹。聋子庞安常“以眼为耳”,成一方巧手神医;而诗人“以手为口”,是一代诗文绝佳的士子。安常“颖悟绝人”,却隐居乡间,权充一名村医;自己也因诗文得祸,贬居僻远。而又自居“异人”,可见作者开朗诙谐、活泼风趣与乐观自信的性情。得这样一位同病相怜、眼明心慧而又一派天然之能人,早已把自己的病放到了一边,直接写他们在他病好过后同游清泉寺。
前者以文叙事,说得简洁、生动,三言两语便勾勒出一“颖悟绝人”的“异人”形象。后者以词说理,前片写景,画出暮春村野景象;后片纯作议论,且一反前人旧说,耐人寻味,而用语形象,能引人思。
清泉寺还与一位才异之人相关,就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惟此三人(王、庞、苏)都是异常之人。白居易《醉歌示妓人商玲珑》诗借“黄鸡催晓”叹时光易逝、人生易老,而苏轼却反其意而用之唱《浣溪沙》词,这是一种从容自信、旷达乐观的人生豪情,最后一起畅饮而后归。这种人生情怀也使本文具有了一种超然洒脱的韵致。
《百丈山记》选自《朱文公文集》,写于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的夏天。通篇状物写景,准确而形象,细致而生动,表现出作者精细的观察能力和运用语言的功夫,是一篇以刻画山水景物见长的游记。
这篇游记作于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所写的百丈山位于福建建阳东北。作者与同游者刘充父、平父、吕叔敬、表弟徐周宾“皆赋诗以纪其胜”,复又“叙次其详如此”,这在末节中作了交代。诗文并作,记其游览之胜。而作者于诗外作文,不仅为着“呈同游诸君”,同时“又以告夫欲往而未能者”,这篇末文字点明了写作此文的目的:导游,引导人们去游览百丈山的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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