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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本捧着清朝丢弃的神书崛起时,清朝却对另一本书如获至宝

发布时间:2017-08-26 栏目:专题 投稿:过时的香菇

(马关条约签订时的模拟图像:清朝代表和日本代表,简直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之前我们讲过一本清朝当局抵制的书让日本崛起(反映的是当时日本不断追求强大的奋发之心),传送门:一件中国自己扔掉的宝物,却造就了日本的强势崛起。

与此同时,清朝政府却在信奉什么书呢?

1894年,清帝国与日本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这场关乎两国命运的决战,以清帝国的完败而告终,从而敲响了清帝国灭亡的丧钟,此后虽有挣扎,却无力回天。

可百年后,当我们以局外人的身份再次回顾这场战争时,依然有着太多的不解。毋庸置疑我们会痛恨日本,但更多的是,我们会指责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缘何在拥有着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的情况下,处处受制于人,被动迎战甚至坐以待毙。

笔者屡屡看到上述的指责时,总会想起春秋时期的宋襄公。

那个可爱的宋襄公,不趁敌人渡河时袭击敌人,两军交战时要等对方摆好了阵势,对方溃败的时候还“不擒二毛”。不能否认,宋襄公是一个君子,一个保留着周礼中最高尚品德的君子,但其最终的命运却是做了俘虏,为天下所笑。

再看甲午战争,中国人似乎犯了与宋襄公同样的错误,所谓坚持“衅自彼开”,要靠国际调停来解决争端,要等待对方亮剑后我再亮剑。就这样一错再错,本打算“坐以待对手毙”,结果却是自己万劫不复。

为什么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究其原因,一来是因为清帝国在战争的十字路口徘徊不前,李鸿章不愿把自己经营多年的北洋舰队拿出来与日本一战,毕竟李鸿章心里清楚,他的这支舰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清政府太过于相信一本书了。

政府中的决策者坚信靠着这本书能够摆平战争,而且还不失道义。因此,他们在山雨欲来时不做准备,在战争爆发时受制于人,以至于在战争结束后任人宰割。

本书的名字,叫《万国公法》,算得上当时的一部国际法。其主要内容是讲述国与国之间的交往,通商以及交战的一些规则。出于对世界和平的向往,作者在两国战争中做了很多的规定。类似于“师出有名”“衅自彼开”这样的战争法则,在这本书中屡见不鲜。

善良的中国人很快在这本书中找到了共鸣之处:君子以和为贵嘛!

然而,符合道义并不能代表这本书的意义,是否管用才是检验这本书的唯一标准。

那这本书到底管不管用呢?还得从头说起。

早在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为了了解西方的国情和风土人情,便开始对外国的一些典籍进行翻译工作,这其中就翻译了瓦泰尔所著的《国际法》的三个章节,但却并没有万国法的全译本。清朝可以说是睁眼瞎,对于一些基本的国际原则一无所知。

在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时,西方人对中国产生了很大的疑惑。关于“关税自主”“治外法权”等一系列有关国家存亡的重大问题上,清朝官员从不做计较,可偏偏是一些礼节上的问题,却锱铢必较,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在此处暴露无疑。

有感于此,参与起草《天津条约》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准备翻译一部国际法著作来帮助中国人了解国际交往中的准则。

一来,丁韪良想证明洋人是讲原则的,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上不会穷兵黩武。二来呢,希望借此来宣传基督文明,希望基督教义能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

在此种动机之下,丁韪良于1862年开始翻译惠顿的《万国法原理》,也就是《万国公法》。

而此时的清政府,正在恭亲王的带领下进行自强运动,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洋务运动。他也急需要一部国际法律来了解外交上的一些准则。

通过美国公使蒲安臣的牵线,恭亲王得到了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

可是丁韪良的译本实在是太枯燥了,由于双方语言的障碍,恭亲王决定再找人校订一下。

在校订期间,清政府还真得到了一个验证《万国公法》的机会。

在1864年,普鲁士新任驻华公使里夫斯来华,在大沽口发现了三艘丹麦商船。由于此时普鲁士与丹麦的战争进行的火热,于是里夫斯想灭掉这三艘商船,收缴船上的东西作为其战利品,于是便下令先扣押这三艘商船。

这样问题就来了,普鲁士和丹麦的战争,干嘛跑我们中国欺负人来?更何况丹麦还是商船,典型的不顾国际道义的行为。于是,恭亲王依仗新的国际法知识,对普鲁士公使的行为进行抗议,并拒绝在里夫斯表示悔改之前接见他,谴责他刚刚来华就搞事,太不像话!里夫斯无奈,只得释放了丹麦商船,并支付了一些赔偿金。

亲王很开心!就理所当然的感觉《万国公法》很有价值,于是恭亲王翻印了近三百本译本给各省当局,并要求他们以此法行事。可是,恭亲王在此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检验此法合理性的对象是普鲁士,甚至都不是德国。还未完成统一的普鲁士自然没有实力反对恭亲王的做法。因此,在恭亲王很开心的同时,也为清王朝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不得不说,清政府运用《万国公法》的方式还是挺灵活的,只要不打仗,动动嘴皮子这事我们还是做得来的。当然,万国公法也有其有益的地方,拜此法所赐,在整个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与列强的关系还算可以,因此清政府当局也就对此法奉若神明了。

但此法在强权面前只是废纸一张。

1875年的马嘉里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马嘉里在中国和缅甸交接的地方被当地的土匪杀害,按照当时的国际法的规定,当一位外国人由于自冒风险而深陷险境时,东道国没有保证其安全的责任。但是,在强大的英国面前,根本没有法律这一说。

英国政府的强硬态度使得清政府不得不低头,赔偿了马嘉里家庭20万两白银。

所以说,普遍状态下,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在外国才会有地位,这是千古不变的准则。

令人感到无奈的是,清朝当局并没有因此看到《万国公法》的局限性,却萌生了与洋人办事,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想法。这不得不让人唏嘘。

于是,我们看到,当甲午战争之前李鸿章为了让列强调停中日关系而奔走呼号时,日本却是一心一意的备战。

当英国的高升号被日本人击沉时,英国竟然忍气吞声选择了沉默。而为了配合政府行为,剑桥大学的一名教授居然在《泰晤士报》中连发文章表示日本人的行为符合国际法。真是叫人大跌眼境。

而在几年后的《辛丑条约》中,英国人把高升号事件单独拿了出来,要求清政府进行赔偿。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吊诡,作为高升号的始作俑者日本,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万国公法》是强者玩的游戏!

而与清政府形成鲜明对比的日本,对于《万国公法》却是出奇的冷淡,当他们第一眼看到《万国公法》时便很不屑,尤其是在日本使团出访德国,当俾斯麦告知他们《万国公法》根本不适用于国际交往后,《万国公法》对于日本人来说,也就是一张废纸了。

“数千万言的《万国公法》,可以用一声枪炮抹杀之。”福泽谕吉如是说。

用“弱肉强食”来形容国际关系可能有些残酷,但世界主流一直如此,所谓的规则更多的是强者的游戏。

世界如此,人性如此,祈祷强者怜悯,不如努力自强——就算很艰难,但别无选择。

作者:我们爱历史团队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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