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微波炉常识
微波炉要放置在平衡、通风的地方, 后部应有不少于 10 厘米、顶部不少于 5 厘米的空间,以利于排气散热,且要远离带有磁场的家用电器。
微波炉严禁空载使用,平时可在炉内预 备一杯水(玻璃杯),使用时拿出,加热完食物后再放入,以免空载烧坏微波炉。
严禁用微波炉加热密封的食物,例如 袋装、瓶装、罐装食品,以及带皮、带壳的食品,如栗子、鸡蛋等,以免爆炸污染或损坏微波炉。
微波炉内的食物不要放得太满,以不 超过容积的 1/3 为好。食物也不要直接放在转盘上,要用耐热的玻璃、陶瓷或耐 热塑料做成的容器盛放。绝对不能用金属或搪瓷容器,也不宜用带有金属花纹的容器盛放。
对体积过大的食物,应当均匀分解(肉 类 3 厘米左右,其他食品 5~7 厘米为宜), 以免食物生熟不均。 加热整只鸡鸭等大件食物,最好 加热一段时间后, 将食物翻个身,使 各部位均匀加热。
不能在炉门开 启时试图启动微波炉,这是十分危险的。 操作时,不要把眼睛靠近观察窗进行观 察,因为眼睛对微波辐射最为敏感。 选择烹调时间,宁短勿长,以免食物过分加热烧焦。
微波炉在工作中,若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必须先切断电源,及时检查修理。 微波炉使用完毕后,一定要切断电源, 拔掉插头,防止空载运转,损坏磁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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