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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和下层和底层

发布时间:2010-10-26 栏目:专题 投稿:丰富的秋天

    在几千年的时间里,很多强大的国家兴起又没落。因为,用征服手段建立一个大国容易,但要把它保住并治理好却很难。如果一个统治者想长期统治一个国家,那他就必须有一些新的思路。我们看到,从法老到罗马皇帝他们都进行过各式各样的尝试。 

    查理大帝在这方面走了自己独特的道路,在日尔曼传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新的统治和社会模式,对整个中世纪具有指导意义。 

    为了把帝国保全和治理好,皇帝是需要帮助的。他找到一批忠诚的追随者,称他们为“封臣”,并对他们的效忠进行奖励。这种奖励并不是钱财,而是土地及那里生活的农民。但这并不是送给他们的赏赐,而只是借给他们的物品。这样一些土地就叫做“采邑”;封臣就是皇帝采邑受封人。中世纪早期,在人们的观念中,所有的土地均属于皇帝,所以皇帝也可以慷慨地分封采邑。很多采邑地域辽阔,得到这样采邑封臣又可以把它划成小块,分封他的所谓二等封臣。而二等封臣也可以继续分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逐渐形成了一种采邑制度,它详细规定,谁可以成为谁的封臣,封主和封臣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双方相互承诺忠诚:“你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在你需要时,我愿永远效忠和随时效劳。” 最初,采邑只同封臣本人相联,他死后,采邑将重新归还给封主。但后来,在东法兰克帝国慢慢形成一种习惯,把采邑继续传给封臣的子女;不知到了什么时候,这个习惯得到了认可,变成了现行的法律。从此采邑可以继承,消除了皇帝的处置权利。长此下去,皇帝的权势逐渐被削弱,而帝国中世俗和宗教界上层人物的权势却不断增强。这也是德意志帝国诸侯日益强大,而中央集权难以形成的原因之一。人们正确地把德意志称为“迟到的民族”。 中世纪的欧洲秩序主要建筑在采邑制度之上。由于拉丁文的采邑是“feudum”,因此我们称其为封建制度(德文:Feudalismus;英文:feudalism)。这个制度形如一座金字塔,每一层都有它的等级。

    最高处就是皇帝。下一层是由皇帝直接分封的世俗和宗教诸侯。他们和贵族、主教和修道院长老,组成第一等级。他们的下面是骑士、官吏、富有的市民和手艺人。处于最下层是所谓的隶属农民他们被束缚在他们进行耕作的土地上,不许随意离开,但封主也不能把他们赶走或者卖掉,因为这不是他的私有财产。但“农奴”就不同了,他们不被当作人,而是当作物件,所以对待他们就和对待牲口没有什么两样。“农奴和他的耕牛,就是两只野蛮的畜生”,或者“农奴和公牛差不多,只是没有犄角”,上等人就是这样藐视他们的。实际上,所有人都依赖农民劳动而生存 — 而且大多数都生活得不错。农民必须定期向他们的主人交纳生产出的部分粮食及肉类、奶酪、牛奶、禽蛋和蔬菜。此外,他们还必须服“劳役”,即无偿为主人在草场、田地或森林中劳动

    他们必须协助修路、盖城堡和宫殿。农民自己只生活在简陋的房子里或用木头、树枝和土搭成的窝棚中。居室和畜圈虽然分开,但大多是在同一座房子里面。他们的饭食主要是菜汤、稀粥、奶酪和面包。 孩子的生活和成人没有什么两样。今天意义上的童年是不存在的。从小时起,孩子就得在家里和庄园里劳动他们很早就结婚。13岁的女孩和18-20岁的男孩结为夫妇,常常就已经是六到八个孩子的父母,但很少有两个以上的孩子能够成活。妇女往往在生产时就已死去,即使能够活下来,也不会长命,因为生育频繁和劳动繁重,使她们身体十分虚弱,经常是疾病缠身。 

    大多数人生活在贫困和没有安全的环境中。这种状况在一百年中几乎没有变化。1620年,德国作家格里美尔豪生在他的小说《辛普利基西穆斯历险记》中,让13岁的主人公说,他既不知道上天有个上帝,也不知道农庄外面有个另外的世界。他相信,他和他的父母及其他帮工“是这个地球上惟一的人,因为我没有见过其他的人和其他的房屋,我只知道我每日进出的房子 …… 我只长了一个人的模样,有一个基督孩子的名字,除此之外,我仅仅是一头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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