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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灵篇· 八三】

陈继儒 - []

兄弟相师友,伦之乐莫大焉;闺门若朝廷,家法之严可知也。

【集灵篇· 八三】翻译文

兄弟彼此为师友,伦常之乐的极致就是此。家庭同朝廷一般,由此可知家法之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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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灵篇· 八三】拼音版/注音版

jí líng piān bā sān。

集灵篇· 八三。

chén jì rú。

陈继儒。

xiōng dì xiāng shī yǒu,

兄弟相师友,

tiān lún zhī lè mò dà yān guī mén ruò cháo tíng,

天伦之乐莫大焉;闺门若朝廷,

jiā fǎ zhī yán kě zhī yě。

家法之严可知也。

【集灵篇· 八三】注释

暂无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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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灵篇· 八三】评析

暂无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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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灵篇· 八三】赏析

兄弟相互为师友,是在手足亲情上再加上了师友之情。兄弟本是同根,先上已是不可分,应当相亲相爱,而在后上,兄在人经验上可以为弟之师,而弟又处处礼敬兄,互为挚友。人间有种种情意,兄弟之情是少数最值得珍贵的一种。兄弟阋墙无非是既不能体念先的血肉相连,又不能在后互为师友,以致为一些小事而起纷争,可不叹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时十分重视家教严格,因为这关系着子孙的贤与不肖,所以把家规与国法并列,以示其严。《后汉书、邓禹传》云:“修整闺门,教养子孙,皆可以为后世法。”可见庭训家规,关系着家庭的兴衰,同朝廷的律法关系着朝廷的盛衰一样,子孙的成败,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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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灵篇· 八三】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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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儒 - []

明松江府华亭人,字仲醇,号眉公,又号糜公。诸。志尚高雅,博学多通,少与同郡董其昌、王衡齐名。年二十九,取儒衣冠焚弃之,隐居小昆山,后居东佘山,杜门著述。工诗善文,翰小词,皆极致。书法苏、米,兼能绘事。董其昌久居词馆,书画妙下,推眉公不去口。眉公又刺取琐言僻事,编次成书,远近争相购写,于是名动寰宇。屡奉诏征用,皆以疾辞。卒于家。有《眉公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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