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衣顺母_原文_翻译-无名氏
原文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镇。父查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解释/注释/译文
芦衣顺母是《论语·先进》中的典故,主要内容是周闵损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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