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彧传_原文_翻译-宋濂
原文
姜彧,字文卿,莱州莱阳人也。父椿,避乱往依济南张荣,因家焉。彧幼颖悟好学,荣守济南,辟为掾,升左右司知事,寻迁郎中,进参议官。中统二年,彧与荣孙宏入朝,因言益都李璮反状已露,宜先其未发制之,未报。明年春,璮果反。时诸郡不为兵备,璮即袭据济南。彧弃家从荣,招集散亡。迎诸王哈必赤进兵讨之。秋七月,捕得生口,言城中粮尽势蹙,彧乃昏夜请见王曰:“闻王陛辞时,面受诏曰:‘发兵诛璮耳,毋及无辜。’今旦夕城且破,王宜早谕诸将分守城门,勿令纵兵,不然城中无噍类矣。”王曰:“汝言城破,解阴阳耶?”彧曰:“以人事知之,若待城破言于王,晚矣。”王悟。明日贼众开门出降王下令诸军敢入城者论以军法璮就擒城中按堵如故。彧以功授大都督府参议,改知滨州。时行营军士多占民田为牧地,纵牛马坏民禾稼桑枣,彧言于中书,遣官分画疆畔,捕其强猾不法者置之法。乃课民种桑,岁余,新桑遍野,人名为太守桑。及迁东平府判官,民遮请留,马为之不行。至元五年,召拜治书侍御史,出为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赐金虎符,改信州路总管。后累迁陕西汉中、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拜行台御史中丞。后以老病归济南,寻擢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三十年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六。子迪吉。
解释/注释/译文
姜彧,字文卿,是莱州莱阳人。父亲姜椿,因躲避战乱前往依靠济南张荣,于是在那里安了家。姜或小时候就聪颖好学,张荣任济南守官,任命他为掾吏,升任左右司知事,不久升迁为郎中,晋职参议官。
中统二年,姜彧与张荣的孙子张宏进入朝廷,就上书说益都的李璮谋反的迹象已经显露出来,应当在他还没有发动的时候先制止他,奏书上呈后没有得到答复。第二年春天,李璮果然造反。当时各郡没有做军事准备,李璮就袭击占领了济南。姜彧抛弃了家小跟随张荣,招集流散逃亡的士兵。迎接诸王哈必赤进兵讨伐李璮。秋季七月,捕获到俘虏,俘虏说城中的粮食已经用尽,形势紧张,于是姜彧在傍晚请求见王,说:“我听说大王在朝廷辞别皇帝时,当面受到诏命说:‘出兵是为了诛杀李璮,不要牵连无辜之人。’如今城池很快就将被攻破,大王应该早点告诉诸位将领分别把守好城门,不要让士兵放任,如果不这样,城中(恐怕)就没有活人了。”大王说:“你说城就要攻破,难道你会阴阳占卜吗?”姜彧说:“我是从人事上来推测这件事的,假若我等城破了再向你说这些话,那就晚了。”王明白了。第二天叛军打开城门出来投降,王向诸军下令,有敢擅自进入城中的以军法论处,李璮被擒获了,而城中仍然像原来一样秩序井然。姜彧因功授任大都督府参议,改知任滨州。
时行营军士中很多人夺占民田,改为牧地,放纵牛马弄坏百姓庄稼和桑田枣林,姜彧将这种情况上报给中书省,然后派遣官员划分界限,逮捕了那些强悍狡猾不守法的人,将他们依法处置了。于是就鼓励百姓种桑,一年多的时间,那里就新桑遍野,人们称之为太守桑。等到(姜彧)升任东平府判官,老百姓挡住道路请求他继续留任,马因此无法前行。
至元五年,朝廷将他召回京师任命为治书侍御史,又出任为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赐予金虎符,改任信州路总管。后几经升迁为陕西汉中、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又被任命为行台御史中丞。后来他因为年老多病回到济南,不久提升为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至元三十年二月,因病疾去世,享年七十六岁。他的儿子叫姜迪吉。
谢让字仲和,颍昌人。谢让自幼聪颖敏悟好学,及其成年,被推选为吏。谢让被选拔为南台御史。弹劾江浙省臣听诏不恭以及违法之事,皇帝派遣使臣与他共同审理此案。所弹劾之人服认其罪以后,又诏令谢让与省臣一同入朝,众人都为他感到担心,而谢让仪态安闲,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御史台纪纲因此更加振兴。大德年间,诏令设立陕西行御史台,以谢让为都事,凡御史奏章及公文,其可否全由谢让决定。又召入朝为中书省右司都事,升任户部员外郎。当时东胜、云、丰等州的百姓饥荒,乞求在邻郡买入粮食。宪司担心这样会造成贩卖牟利的结局,禁止买卖。将此事上报给朝廷后,谢让为此设立了法禁,规定禁止从邻郡买粮食者有罪,这使三州的很多人民因此而得以保全生命。至大元年,改任户部侍郎。当时京仓的主吏,因为仓廪多有漏洞,思虑久雨则米坏,请其上覆盖糠秕,因而把糠秕混杂入米中,供给内外工匠及宿卫者。谢让察知其中有奸诈,以藁秸代替糠秕,奸弊全被革除。仁宗即位,谢让进级为正议大夫。起先,尚书省权臣编造罪状诛杀留守郑阿尔思兰,抄没了其家资,朝内外都认为是冤枉;尚书省被撤销之后,没有人出面平反他的冤屈;谢让明正其冤,把所抄没的资产归还其家。有旨:凡是六部之中有疑而不决之事,必须与谢让共同商议,然后再上报。刑部有一案件,谢让还未签署,就因疏忽先盖上了印,吏惊恐,于是私自模仿谢让笔迹签署。此事被发觉以后,他考虑到对事情并没有损害,并且怜惜此吏会因此而被废黜,于是察看说:这是我签署的。他为人宽厚大多类此。谢让上奏章说:古今统治天下者,皆有法律辅助治理。堂堂圣朝,怎么能没有法律来作为治理的准则,使官吏任其性情,人民遭受他们的毒害!皇帝赞赏地接受了他的意见。于是命中书省纂集典章,因为谢让精通法律之学,就委派他任校正官,赏赐给他青鼠裘衣一套,侍宴服六套。皇庆二年,因为有许多官吏办事迟误,朝廷责令各部清查不如期办完的案件。命令下达后,谢让说: “刑狱之事,不是钱谷、考核选举之事可比,虽宽限时间,尚且担心其中会有失实之处岂能用一般的常法来要求呢!于是他入见宰相告知此意,宰相说:“尚书所言是正确的。因此唯独刑部能够不责查迟误。”四年(1317)十月,死在任上,终年六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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