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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为上_原文_翻译-无名氏

发布时间:2011-02-20 栏目:专题 投稿:有魅力的荔枝

原文

全师避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解释/注释/译文

古人按语说:敌势全胜,我不能战,则:必降;必和;必走。降则全败,和则半败,走则未败。未败者,胜之转机也。如宋毕再遇与金人对垒,度金兵至者日众,难与争锋。—夕拔营去,留旗帜于营,豫缚生羊悬之,置其前二足于鼓上,羊不堪悬,则足击鼓有声。金人不觉为空营,相持数日,乃觉,欲追之,则已远矣(墩?略考·南宋》)。可谓善走者矣!

敌方已占优势,我方不能战胜它,为了避免与敌人决战,只有三条出路:投降,讲和,撤退。三者相比,投降是彻底失败,讲和也是一半失败,而撤退不能算失败。撤退,可以转败为胜。当然,撤退决不是消极逃跑,撤退的目的是避免与敌主力决战。主动撤退还可以诱敌,调动敌人,制造有利的战机。总之退是为进。

何时走?怎样走?这里要随机应变,学问大得很。按语中讲的毕再通用缚羊击鼓蒙蔽金人,从容撤走的故事,就显出毕再遇运用“走为上计”的高超本领。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以退为进。这在谋略中也应是上策。

这句话,出自《南齐书·王敬则传》:“檀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其实,我国战争史上,早就有“走为上”计运用得十分精彩的例子。

春秋初期,楚国日益强盛,楚将子玉率师攻晋。楚国还胁迫陈、蔡、郑、许四个小国出兵,配合楚军作战。此时晋文公刚攻下依附楚国的曹国,明知晋楚之战迟早不可避免。

子玉率部浩浩荡荡向曹国进发,晋文公闻讯,分析了形势。他对这次战争的胜败没有把握,楚强晋弱,其势汹汹,他决定暂时后退,避其锋芒。对外假意说道:“当年我被迫逃亡,楚国先君对我以礼相待。我曾与他有约定,将来如我返回晋国,愿意两国修好。如果迫不得已,两国交兵,我定先退避三舍。现在,子玉伐我,我当实行诺言,先退三舍。(古时一舍为三十里。)”

他撤退九十里,已到晋国边界城濮,仗着临黄河,靠太行山,足以御敌。他已事先派人往秦国和齐国求助。

于玉率部追到城濮,晋文公早已严阵以待。晋文公已探知楚国左、中、右三军,以右军最薄弱,右军前头为陈、蔡士兵,他们本是被胁迫而来,并无斗志。子玉命令左右军先进,中军继之。楚右军直扑晋军,晋军忽然又撤退,陈、蔡军的将官以为晋军惧怕,又要逃跑,就紧追不舍。忽然晋军中杀出一支军队,驾车的马都蒙上老虎皮。陈、蔡军的战马以为是真虎,吓得乱蹦乱跳,转头就跑,骑兵哪里控制得住。楚右军大败。晋文公派士兵假扮陈、蔡军士,向子玉报捷:“右师已胜,元帅赶快进兵。”子玉登车一望,晋军后方烟尘蔽天,他大笑道:“晋军不堪一击。”其实,这是晋军诱敌之计,他们在马后绑上树枝,来往奔跑,故意弄得烟尘蔽日,制造假象。子玉急命左军并力前进。晋军上军故意打着帅旗,往后撤退。楚左军又陷于晋国伏击圈,又遭歼灭。等子玉率中军赶到,晋军三军合力,已把子玉团团围住。子玉这才发现,右军、左军都已被歼,自己已陷重围,急令突围。虽然他在猛将成大心的护卫下,逃得性命,但部队丧亡惨重,只得悻悻回国。

这个故事中晋文公的几次撤退,都不是消极逃跑,而是主动退却,寻找或制造战机。所以,“走”,是上策。

再说一个城濮大战之前,楚国吞并周围小国日益强盛的故事。

楚庄王为了扩张势力,发兵攻打庸国。由于庸国奋力抵抗,楚军一时难以推进。庸国在一次战斗中还俘虏了楚将杨窗。但由于庸国疏忽,三天后,杨窗竟从庸国逃了回来。杨窗报告了庸国的情况,说道:“庸国人人奋战,如果我们不调集主力大军,恐怕难以取胜。”

楚将师叔建议用佯装败退之计,以骄庸军。于是师叔带兵进攻,开战不久,楚军佯装难以招架,败下阵来,向后撤退。象这样一连几次,楚军节节败退。庸军七战七捷,不由得骄傲起来,不把楚军放在眼里。军心麻痹,斗志渐渐松懈,戒备渐渐失去了。

这时,楚应王率领增援部队赶来,师叔说,“我军已七次佯装败退,庸人已十分骄傲,现在正是发动总攻的大好时机。”楚庄王下令兵分两路进攻庸国。庸国将士正陶醉在胜利之中,怎么也不会想到楚军突然杀回,仓促应战,抵挡不住。楚军一举消灭了庸国。

师叔七次佯装败退,是为了制造战机,一举歼敌。
《反七步诗》写于1943年7月7日,当时郭沫若居重庆,抗日战争正处相持阶段,“大后方”的文坛上,有一股“厚古薄今,尊崇先人”的风气,但郭沫若敢于迎流而上,翻起“以事求是,古为今用”的旗帜。为此,“有点历史癖”的郭沫若,以饱满的激情,冒着巴蜀盛暑,一气呵成地写作了长达万言的史论宏文《论曹植》,这首《反七步诗》即附在此文之末。
《七步诗》,乃《三国演义》中曹植受急于迫害自己的兄弟曹丕所迫之作,后流传中被凝缩为四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世说新语》中记载的版本为“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此“七步诗”是王逸竹、郭沫若与鲁迅曾于不同历史背景下,改此诗(指曹植所作)而作“反七步诗”。
诗写于1943年7月7日,当时郭沫若居重庆,抗日战争正处相持阶段,“大后方”的文坛上,有一股“厚古薄今,尊崇先人”的风气,但郭沫若敢于迎流而上,翻起“以事求是,古为今用”的旗帜。为此,“有点历史癖”的郭沫若,以饱满的激情,冒着巴蜀盛暑,一气呵成地写作了长达万言的史论宏文《论曹植》,这首《反七步诗》即附在此文之末。作者在书前序言中,说明自己研究历史人物,“主要是凭自己的好恶,我的好恶的标准是什么?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在此标准和原则的指引下,作者对于曹植,一面充分肯定他在中国文学史上所占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指出他的多项不足,诸如骄纵任性,恃才傲物。至于历代被人传颂的曹植的神来之笔《七步诗》,郭沫若则认为“过细考察起来,恐怕附会的成分要占多数”。他愤愤不平地写道:“站在豆的一方面说,固然可以感觉到萁的煎迫未免过火;如果站在萁的一方面说,不又是富于牺牲精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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