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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小修诗_原文_翻译-袁宏道

发布时间:2011-02-14 栏目:专题 投稿:拉长的裙子

原文

弟小修,少也慧,独喜读老子、庄周、列御寇诸家言,皆自作注疏,多言外趣。既长,胆量愈廓,识见愈朗。的然以豪杰自命视乡里小儿如牛马之尾行而不可与一日居也泛舟西陵走马塞上穷览天下而诗文亦因之以日进。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盖诗文至近代而卑极矣,文欲准于秦、汉,诗则必欲准于盛唐,剿袭模拟,影响步趋,见人有一语不相肖者,划共指以为野狐外道。曾不知文准秦、汉矣,秦、汉人蜀尝字字学《六经》欤?诗准盛唐矣,盛唐人曷尝字字学汉、魏欤?唯夫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所以可贵,原不可以优劣论也。且夫天下之物,孤行则必不可无,必不可无,虽欲废焉而不能;雷同则可以不有,可以不有,则虽欲存焉而不能。故吾谓今之诗文不传矣。其万一传者,或今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颦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是可喜也。盖弟既不得志于时,多感慨;贫复不任贫,病复不任病,故多愁。愁极则吟,故尝以贫病无聊之苦,发之于诗,每每若哭若骂,不胜其哀生失路之感。予读而悲之。大概情至之语,自能感人,是谓真诗,可传也。而或者犹以太露病之,曾不知情随境变,字逐情生,但恐不达,何露之有?且《离骚》一经,忿怼之极,明示唾骂,安在所谓怨而不伤者乎?穷愁之时,痛哭流涕,颠倒反覆,不暇择音,怨矣,宁有不伤者?且燥湿异地,刚柔异性,若夫劲质而多怼,峭急而多露,是之谓楚风,又何疑焉?

解释/注释/译文

我的弟弟小修,从小就很聪慧,唯独喜欢读老子、庄周、列御寇几家的著作,他都自己作注解,其中多有言外之趣。长大后,器量愈加壮阔,见识更加开朗,鲜明的以豪杰自命,看乡里那些庸俗的文人,如同行走在牛马之后,(污秽不堪),一天也不能居住下去。于是泛舟于长江之上,驰马奔走塞外,遍览天下,而他的诗文也因此一天天长进。他的诗文大都独立抒发自己的性情,不为固定的格式套路所束缚,如果不是从自己心中自然流露出来,就不愿下笔写作。他的诗文之中有优点,也有瑕疵,优点自是不必待言,就是瑕疵之处也多质朴自然自我独创的语言。可是我却极为喜欢他诗文的瑕疵之处;这是因为我认为所谓的好的地方,还不能避免矫饰雕琢和沿袭模仿的缺憾,还没能完全摆脱近代文人的风气习惯呀。
大概诗文到近代已变得卑弱极了,文章想要以秦汉的为标准,诗歌则一定要以盛唐的为标准,抄袭模仿,亦步亦趋,看到某人有一句话与前人的不相似,就一齐指责,认为是没入门不得法的歪门邪道。却不知文章以秦汉为标准,而秦朝汉朝的人又何尝一字一句学习了《六经》呢?诗歌以盛唐为标准,盛唐人何尝一字一句模仿了汉魏的呢?只不过时代有盛衰兴亡,可是方法并不沿袭不变,(每个时代的诗文)各自穷尽它的变化,各自尽情表现它的意趣,才因此而可贵,原来并不能以好坏来评定啊。况且世上的事物,独立存在的就一定不能没有,一定不能缺少,那么即使想要废弃它也办不到。雷同的却可以没有,可以没有,那么即使想要留存下来也无法办到。因此我说如今的诗文难以流传啊。其中一万篇中有一篇能流传下来的,或许就是现在民间妇女小孩所唱的《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的民歌,像这样没有见闻学识的率真之人所创造的作品,所以多真实的心声,不效法汉魏,不模仿盛唐,而是听凭自然本性地行事发展,还能够与人的喜怒哀乐爱好愿望相连通,这是值得高兴的。
我的弟弟因为不得志于时,所以多感慨;贫困又不能安于贫困,疾病又不能听任疾病,所以多忧愁。忧愁到了极点就吟诗,所以常常把贫病无奈的苦楚,抒发到诗歌当中,常常如哭如笑,充满了他哀叹人生、感慨失意的情感。我读了,为之感到悲伤。大概情感极为真实的语言,自然能让人感动,这就是真正的诗,是可以流传的。可是有人还是把太过直露作为他诗文的毛病,却不知感情跟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文字随着情感的产生而产生,只担心文字不能表达出感情,哪里有什么直露呢?况且《离骚》气氛怨恨到极点,明白唾骂,哪里有所说的怨而不过份呢?穷困愁苦的时候,痛哭流泪,语言颠倒反复,无暇顾及,这种哀怨不满,哪里有不伤心难过的呢(意思是情之所至,不可能还能有意克制、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过分伤痛。这是儒家中庸诗教的原则)?况且不同的地方干燥潮湿的情况就不一样,不同秉性的人会有刚强柔和的性格的不同,至于那刚劲朴质而多怨愤,严厉急躁而直白,这叫做楚人的风格,又有什么疑义的呢!
我以前在山里居住,南边的一个邻居姓金,他低调地做一个官署属员,喜欢畜养美鸡。另一个姓蒋,低调地做一个商人,他从燕地一带回来,得到一只巨鸡。燕地一带的鸡品种本来就大,而这一只特别大。足足有一尺多高,羽毛粗壮,嘴巴尖利,行动从容不迫,像一只野鹳一样,姿态舒展,惹人喜爱。其它鸡见到它,总会躲得远远的。唯独低调做官吏家的一只鸡,仍然像平常一样散步喝水啄食,它有玉石光泽的羽毛,金光闪闪的鸡冠,显得更加美丽可爱。然而它的体型,与巨鸡相比,只有巨鸡的五分之一。巨鸡遇到它,欺负它小,毫不顾忌地去啄咬。美鸡体型虽然小,气势上却不肯甘拜下风,便跳起来和巨鸡打斗。巨鸡张开翅膀,虎视眈眈,随时都要攻击;美鸡只好凝神防守,不敢轻意进攻。在这种情况下两只鸡于是各自表现出自己的勇敢,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两两相持不下,每每长达一刻多钟。巨鸡有时候逞雄一搏,美鸡自料不能抵挡,就趁着来势,钻到巨鸡的胯下,常灵巧地躲避了对方的攻击。巨鸡一时间不知道美鸡躲在哪里,美鸡于是从巨鸡尾巴后面跳起来。趁它不注意,也能够对巨鸡攻击一次。巨鸡吃了一次亏,便怒气冲冲地扑过来,美鸡恰巧来不及躲避,便饱受残害。
我从开始看两鸡相斗到现在,大致看见美鸡有时能够打赢一次,就会非常高兴,然后眼睁睁期盼美鸡或许能再赢一次却一直到最后也不能实现,而我也始终不想介入它们的打斗安排些什么,(如果这样下去)美鸠恐怕将不行了。
我正在烦恼的时候,有一个小孩从东边来了,停下脚步专注地看着。接着为美鸡打抱不平,于是就用手捉住巨鸡,让美鸡肆意啄它,又用力打了巨鸡J下。巨鸡见局势不利就逃跑了,美鸡乘势跟在它后面追赶,一直追到巨鸡的家。过了一会儿,巨鸡又追美鸡到打斗的地方,小孩依然像刚才一样又做了一遍,像这样叉进行了四次。这时恰好有两个书生路过,看见小孩反复不倦地这样做,就笑着说:“我从未见过有人竟然把动物打架当回事的。”小孩说:“跟读书做官的人帮有权有势的人家一起欺负平民百姓相比,我这不是好很多么?”两个书生羞愧地离开了。
我生病很久,未曾离开冢附近,世间锄强扶弱之类的豪杰行为,都没能看到;所以见到这个事情就觉得很新鲜,见人就跟人家说。说了人家笑,我也笑;人家不笑,我也笑。边说边笑,边笑边跳,最终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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